根据《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 19号)、《关于做好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改办投资[2022] 561号)、《基础设 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资发产权规[2022] 39号)等文件精神,通过盘活存量资产的方式,提前回收资产未来一定时间的收益,以合理扩大有效投资以及降低政府债务风险。
为龙门县发展和改革局拟进行特许经营权出让所涉及的龙门县屋顶光伏资源存量资产盘活项目特许经营权价值,本次评估系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