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国的城市人口首超农村人口,换句话说,中国的城市化率超过了50%。根据其他国家的发展经验,城市化达到50%以后,将进入一个加速发展的过程,城市化,也将成为中国经济新的发展引擎。但伴随着城市化,许多问题也开始暴露出来。中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不但造成了城市化过程中的伪城市化现象(如城中村),同时还是近几年拆迁中暴力拆迁等恶性事件高发的一个主要领域。另一方面,由于快速城市化,伴随着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转型,在中国土地资源紧张的刚性约束下,城市中的许多旧住宅区、旧商业区、旧工业区存在着巨大的改造需求和动力。中国的城市化高潮和城市更新高潮同时到来。
一、城市更新的概念和中国城市更新的特点
城市更新在百度百科里的定义是“通过清除和改造房屋、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对衰退的邻里进行改造。”1858年8月,在荷兰召开的第一次城市更新研讨会上,对城市更新作了有关的说明:生活在城市中的人,对于自己所居住的建筑物、周围的环境或出行、购物、娱乐及其他生活活动有各种不同的期望和不满;对于自己所居住的房屋的修理改造,对于街道、公园、绿地和不良住宅区等环境的改善有要求及早施行,以形成舒适的生活环境和美丽的市容抱有很大的希望。包括所有这些内容的城市建设活动都是城市更新。
城市更新的概念起源于国外,当时主要是解决“内城衰退”的问题,这从上面的定义就可以看出。但中国式城市更新有其另外的特点。中国的城市更新动力来自于解决土地资源紧张,主要目的是解决城市更新中的历史建筑和传统文化的保护,并调整城市更新中的拆迁所带来的社会矛盾。从吴良镛教授提出的“有机更新”理论,到近两年密集出台的关于征收补偿的相关法规,就是证明。
中国国土面积和美国差不多,人口却是美国的接近4倍,毫无疑问,中国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国家。故中国的城市化不可能完全走国外的道路。土地资源的刚性约束要求中国必须走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道路,必须在存量土地上挖潜。因此,中国的城市更新是在城市化较低的情况下就开始了,是和高速城市化同时进行的。
二、城市更新带来的房地产开发模式的改变
深圳是目前国内城市化程度最高的地区,其名义城市化率按照官方的说法已经达到100%。深圳也是国内土地资源最紧张的城市。现有剩余建设用地量按照目前的消耗速度在几年内将消耗殆尽。深圳也是国内房价最高的几个城市之一,由于拍卖获取的高地价是推高房价的重要原因之一。这些客观环境,加上深圳特有的政策优势和区位优势,深圳于2009年诞生了中国第一部规范城市更新活动的地方法规《深圳城市更新办法》。
1987年在深圳举行的中国第一宗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被称为中国第一拍,其结果直接促成了随后中国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这次,深圳又再次走在了全国前面。深圳出台《城市更新办法》的意义不亚于中国第一拍。其打破了政府对土地供应的垄断,赋予了土地原使用权人(原居民)越来越强的话语权,将土地增值收益在政府、开发商、原使用权人(原居民)进行了重新、更加合理的分配,为破解中国式拆迁难题提供了另外一种思路。
中国近年来越来越高的房价,已经将房地产从一个经济问题演变为困扰国事民生的一个政治问题。为解决中国的高房价,国家又重新开始严格执行原来没有重视的房地产供应双轨制——商品房市场和保障房市场并重,并开始逐步加大对保障房的供地。这势必会导致商品房供地越来越紧张。这将促使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越来越多的目光聚集到通过城市更新来获取土地的方式上来。城市更新获取土地,将会使开发商的开发链条向前延伸到土地的一级开发中来,并令房地产原来的开发模式、运作模式、开发商的关注点发生一系列的变化。
传统房地产开发工作是从通过招拍挂从政府手中获取土地开始的,其价值链如下图:
在传统房地产开发价值链中,房地产开发商处于核心地位,其开发价值链起于政府,终于消费者(物业业主),开发商是房地产开发中所涉及的所有服务及产品提供者的服务集成商。业主作为最终消费者,参与房地产开发价值链的意愿和机会都比较少。
而在城市更新房地产开发中,城市更新房地产开发价值链发生了一些明显的变化。其价值链图如下:
在城市更新房地产开发中,开发商的工作链条向前延伸到土地的一级开发中。从土地原使用权人手中获取土地成为城市更新房地产开发工作的重要一环。这时,城市更新房地产开发价值链起于原业主,终于消费者(其中就包括原业主)。原业主和开发商一样,成为了城市更新房地产开发从始至终都参与的重要的一个角色。原业主既是城市更新房地产开发中资源的供应者,又是最终的消费者。他们既有意愿也有机会参与到城市更新房地产开发中来。可以这么说,如何赢得原业主的配合并调动原业主对项目支持的主观能动性,成为城市更新房地产开发的重要工作内容。
三、城市更新房地产咨询在中国的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我国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主要包括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估价和房地产经纪三种形式。房地产估价属于经济鉴证类业务,带有一定的行政色彩,在脱钩改制后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房地产经纪在近几年火爆的房地产市场大环境下,也获得了较大的发展。唯独房地产咨询行业,除了单独发展的房地产策划和营销代理,近几年始终处于不温不火的发展状态。
房地产咨询业目前的发展状态除了国人不重视咨询,不太认可咨询业的价值外,更重要的原因是现有的房地产咨询行业缺乏核心竞争力,提供的服务产品可替代性很强,很多客户在初次进行咨询后,甚至有些客户直接自己进行操作,并且认为质量也并不比专业的房地产咨询机构的差。为了促进房地产咨询行业的发展,有人建议对房地产咨询行业进行规范化管理,或将房地产咨询行业纳入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体系进行管理。笔者并不太认可这种提法。作为目前处于发展弱势的房地产咨询行业,现在最应该进行的不是规范与限制,而应该是扶持和引导。
作为房地产咨询行业的一个分支,或者说细分市场,城市更新房地产咨询开始在国内出现。房地产估价公司、房地产策划公司、拆迁服务公司、工程咨询公司,甚至律师都在不同程度地切入城市更新领域从不同侧面开展房地产咨询。特别是深圳,随着《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的出台,深圳出现了一家专门为城市更新房地产提供咨询服务的房地产咨询服务公司,通过对城市更新上下游信息资源的整合,独创性地建设了全国首家城市更新中业主、开发商、政府、服务商四方信息聚合平台,并成立了企业级的“城市更新房地产研究院”。而上海也出现了“全国首家自助拆迁投资平台,它以创新的商业模式设计为核心,借助网络快捷便利的交流形式,聚合小区拆迁意见征集系统、房地产产业链服务系统,通过嫁接多方资源、专业团队精心指导,在国家政策、规划允许范围内,协助各地旧城小区居民完成自助拆迁改造”,也成立了企业级的“城市更新研究中心”。这两家公司都有明显的两个特点:一是高度重视用信息化的方式聚合信息和提供服务,二是更加关注城市更新中原业主(被拆迁户)的诉求和意愿。
四、房地产评估公司开展城市更新相关咨询的优势
房地产评估公司开展城市更新相关咨询应该说具有天然的优势:一方面,房地产评估公司本身就是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评估服务,从广泛意义上来说,这本身就属于房地产咨询的一个范畴,因此,房地产评估机构或多或少会具有城市更新方面的客户资源。第二方面,房地产评估师都是经过严格的职业资格考试才获得房地产估价师称号的,具有建筑、经济、规划、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优势和经验优势。第三方面,房地产估价机构在评估过程中,积累了一定的房地产方面的文档资料,这些资料对开展城市更新房地产咨询工作都是非常有用的。
实际上在深圳的城市化转地过程中,深圳出现了一种顾问咨询型房地产评估公司,从拆迁评估开始,发展到评估督导、拆迁服务,并开始介入城市更新领域。但应该看到,房地产估价机构进入城市更新虽然具有优势,但房地产估价机构没有将所具有的信息和知识优势进行整合,没有形成一种事实上的进入壁垒,房地产估价机构目前在城市更新中开展的业务可替代性依然比较强。更主要的是,房地产估价机构对城市更新的服务的关注点依然是完全放在开发商身上,并且,没有将服务与目前的互联网进行有效的整合。
五、信息化,对房地产评估企业进入城市更新房地产咨询既是机遇又是挑战
根据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12年1月16日发布的《第2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2011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5.13亿。BBS、论坛、社区、博客、微博等互联网新概念层出不穷。但应该也看到,互联网上的信息越来越庞大,越来越繁杂,越来越碎片化。互联网的信息过剩和信息短缺同时到来,信息海洋中充斥着越来越多的信息垃圾。房地产评估企业应该利用自己在房地产咨询方面的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和信息优势,尽快整合自己已有的信息资源,搭建为城市更新服务的信息平台,才能在即将到来的城市更新中赢得先机。
但应该看到,互联网让这个社会的信息越来越透明,普通民众获取信息的途径越来越多,越来越容易。如果房地产评估企业不能尽快将自己手中的信息优势转变成平台优势,那么,我们手中的信息优势会在互联网环境下慢慢消失。信息化、互联网,在带给我们机遇的同事,也给我们带来了威胁。
结束语:中国城镇化的趋势不可阻挡,城镇化将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新的引擎。信息化、互联网的发展趋势也不可阻挡,谁抛弃了互联网,谁将被客户抛弃。城市更新房地产将原业主推到了一个令人关注的地位,开发商只有赢得了原业主,才能赢得项目。房地产评估企业只有整合自己的信息资源,将自己的信息优势转变成平台优势,才能在城市更新房地产咨询中占有一席之地。